宪法保护以及《保释改革法案》(联邦法规)赋予被告在法院最初设定的数额过高时要求保释金的权利。被告可以请求听证以寻求保释金。
在听证会上,被告可以辩解说,法院设定的最初保释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实际上是对保释金的保释,相当于在监狱中的审前羁押,即使被告不是飞行风险或对公众的威胁。(18 USC第3142(C)(2))尽管法院必须考虑这一论点,但不需要在被告可以轻易支付的水平上设置保释金。法院可以设置足够高的保释金“诱使被告不遗余力地筹集资金而不违反《宪法》或《保释改革法案》。”。(美国诉Szot,768 F.2D 159(7THCIR,1985))只要法院的实际动机不只是强迫被告在等待审判的监狱中腐烂,法院就可以在任何可以证明的水平上保释。
一旦被告通知法院,通过保释金请求或其他方式,她不能支付保释金,法院必须说明理由是,数额设定是“从监狱释放的必要条件”。(U.S.诉Monteccon Zayas案,《联邦地区法院判例汇编》第二辑第949卷第548页(1991年第1巡回法庭)),法院必须以书面形式阐明其理由。(美联储。应用程序规则。进行中。9.)
正当被告有权寻求较低保释金时,控方可以要求法院根据被告将逃离司法管辖权或对受害人或其他公众成员造成伤害的风险设定更高的保释级别。(18 USC第3142条(f)),法院可举行听证会,调查其怀疑可能是非法的保释金来源(例如,从毒品销售所得)。保释只是法院强制释放被告在审判前释放的条件之一。其他条件包括旅行限制、护照、药物测试、电子监控装置(脚踝手镯)、软禁、释放期间的监督和报告等。